傳密大義

達庵居士
馮寶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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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發端

中華之有密宗,始于唐代。前乎此者,雖真言傳譯,層見疊出。不過為顯教之輔助品。開元之際,三大尊者(善無畏、金剛智、不空)接踵東來。三大經王(大日、金剛頂、蘇悉地)鼎立出現。諸尊儀軌,譯述相繼。規模大備。遂成專宗。攝化之眾,一時稱盛。其傳播於外國者,有日本新羅二支。日本一支,自分二家。由傳教大師入者,以台宗為依據。號曰台密。由弘法大師入者,以東寺為道場。號曰東密。東密之中,又分新義古義,支流細析,名不可屈以指。綜其大者,凡十二派,宗旨皆無二致焉。

學者入密,首重灌頂。但言乎教,自可向經典研究求。進言乎宗,則須於文字言說外,發起心地上真實菩提種子。灌頂者,即學人不能自起此等真實種子,特仗他人加持為之提挈也。作此加持力之人,謂之阿闍黎。

惟其然也,師資相承,遂為密宗之重要關鍵。一有斷絕,便告失傳。新羅法脈不得而詳。若吾華者,此道滅跡既五百歲矣。東密反哺重興,於今蓋十載耳。

唐代師資相承,向無淄素界限。觀諸祖所傳之弟子,可見一斑。東密僧伽頗盛,知識尚多,繼承法脈,不勞居士。積年既久,遂成慣例,破此例者,自返哺吾華始。眾生常情,少見多怪。平日渾聞顯教傳戒之必待比丘者,頗有引『似比量』施諸傳密。一若阿闍黎非白衣所能為。表示之下,呈三態度。

(一)質樸者畧露不敢贊成之疑詞。
(二)輕率者大發一知半解之浮論。
(三)忿嫉者散佈肆口謾駡之謗語。

三種態度,雖靜躁不同。其未能明晰密宗真相則一。使其能明,自無若斯之表示。下節原理隨緣遂起。


第二節 原理

密宗真相,本須當人精研實習,痛下苦功,而後知見親切。將境界代以方便言說,開示他人,不過如標月指。其程效不免三級差別。上焉者因指見月。中焉者藉『比量』會得此中理路。下焉者執文字相而攀緣之。或則自起誤解,或則轉生疑謗。儒典云:「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俗學且然,何況即生成佛之最上妙法乎?然娑婆眾生,萬無根機齊一之道。必欲避免下根之誤解疑謗,大法將無開演之時。是故法華會上,高談一乘,拂衣而去者,乃有五千之眾。此等劣機,釋尊亦無法攝化。惟有聽其退席而已。則欲以言說原密宗之真理,固不能祈人人之共喻。但不因是而遏宣揚之機會也。

夫入一真法界,八識頓空。若有一法當情,便乖實際。生公見如意墮地,竟被跋陀呵斥。百丈見野鴨飛過,遽遭馬祖扭鼻。蓋使的的見性,則如意野鴨,胥消溶於性海之中。物相尚亡,何論飛墮。此為禪密二宗共證之點。

捨情識之相,顯法界之性。此中受用,適悅莫名。即此境而細析之,覺有五種法性,互相融貫,凝然入定,自現五輪妙相。和以普攝有情之大悲心,更現毗盧遮那如來妙身,此為密宗特證之點。

(辯別一)共證點為一味平等之理境。世有以渾渾沌沌為道者,此邪見也。有以昭昭靈靈為道者,此祗會六識現量也。有能一切皆遣而並遮實相者,此偏空也。

(辯別二)特證點為六大瑜伽之智境。世有從經教熏習,或由他人暗示,意識潛動,恍見佛身者,此法塵也。有未嘗見性而仗特種因緣,從色塵得見佛身者,此屬『賴耶緣起』之識境也。

宗與教為用不同,教以言說導人於正軌。宗以實力發人之本性。莘莘學子,教之不通,文之不講,但得善知識以法力為之加持提挈,菩提種子,自有潛滋暗長之勢。於密然。於禪宗亦然。善知識加持之際,當體自入法界,根塵交脫。雖現前異熟之身,殘習未斷。亦祗如薄霧輕煙,無力作梗。學人所受之實益者,實際法性也。若生滅無常之異熟身,在所當棄。故善知識或現比丘身,或現帝王身,或現宰官居士身,乃至其餘諸趣之身,都無不可。

其此原理,得楷定傳密大義如左。

傳密祗重實際,不論緇素。

申言之,傳密與比丘,無必要關係。比丘欲作阿闍黎,亦須實際合格始得。若謂阿闍黎非比丘莫屬,是門外漢語。


第三節 引證

上文所云凡腳跟點地親見法性之倫,自能相喻於言說之外。其參究未至與乎未嘗實習者,情識所繫,容有懷疑。今詳引經教二則以為證。

其一 蘇悉地羯羅經

本經位密教二大經王之一,規制最備。「持真言法品」廣說行人應作及不應作二種法則令持誦者速成悉地。茲分五欵,順次舉其大要如左。

(一)先斷瞋恚,乃至不與人互諍驗力。

(二)為求悉地故,每日沐浴等事,皆有真言。其論行者結頂發真言,則曰:

“此真言真言發三遍。(上真言二字乃名詞下真言二字乃動詞若一律譯作咒字其義更顯)”當頂作發。若是比丘,右手作拳,舒大母指。屈頭指押大指頭上。令頭指圓曲。真言三遍,置引頂上。

(三)道場正行,及諸助行,如六度等。皆須如法而作。

(四)作曼荼羅引度四眾。經文附下,並依疏家科為四叚。

(甲)依經善畫妙曼荼羅,應須自入發之。(行阿闍黎事
(乙)初定諦信比丘入之,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隨次入之。(令四眾依次入壇)
(丙)並皆堅固發菩提心決定心正信心。(皆令發三種心)
(丁)入曼荼羅了,應當授與結手印法,及持真言次第法則。應正廣為宣說真言法則。(為四眾授本尊印明)

(五)明護摩供養等法,期獲悉地位。

(注意)本品要領具是。讀者宜細心觀察。辨清眉目,幸勿草率讀過。更欲求詳,有原經在。

就第二欵觀之,本經所指之行者,顯于緇素無所揀擇。「若是比丘」以下諸語,為出家人談作法。其上二語,自然為在家人言。苟非不諳文理者,未有誤認此二語亦描寫出家者也。「當頂作髻」語猶質樸。大日經疏卷九云:「解髻面更結之」則玲瓏之至矣。

更就第四欵觀之,甲叚行阿闍黎事之人,揭是第二欵之行者。此行者既緇素皆可,則阿闍黎不揀白衣顯成鐵案。乙丙丁三叚,明四眾入壇灌頂受明諸事。是白衣不但可為在家二眾之師,實不妨領導出家二眾。

其二 五字陀羅尼頌

本頌為不空三藏述師傳文殊童子陀羅尼秘法而作,開首第三四偈云:

此法最秘密,大師口傳授。應被精進鎧,依法不依人。
如來法無二,淨信者所得。猶如普注雨,沃土先滋長。

標「依法不依人」之旨,但期舉人以精進淨信行之便得。中間曆述即身成佛之儀軌,末數偈則云:

昔于大師前,口受要如是。愚力不能述,如海一滴水。
恐違大聖者,悚懼懷戰傈。猶如愚下人,手獻妙甘露。
勿以輕彼故,上藥為無效。野幹羅刹形,為法故應受。

此三藏以謙詞重申「依法不依人」之旨。但求所傳之法真正,不必計傳法者之愚下。縱傳法者之身形為野幹(畜趣)為羅刹(鬼趣)學人皆應受之。可謂淋漓盡致矣。羅刹野幹,且可為師。于緇素乎何爭。


第四節 申辯

傳密不論緇素,依于原理引證。大義固然確立不移。然尚有幾許疑慮,為客所問者。茲更擇要申辯,亦足增本義之光芒也。

問一:傳密與比丘,既無必要關係。何以授菩提心戒時首與舉人皈依三寶。
答:密宗所皈依者,為常住三寶。佛寶,即法身也。法寶,即密理也。僧寶,則傳遞佛性以接眾生之種種「差別智」也。常途三寶,比丘自身,生滅無常。雖為密教所尊重,而非宗趣之所在。大日經疏受方便學處品云:「此中三皈者,即是常住秘密之三寶。非是法僧別住,同于其餘不了義經。」可細究也。

問二:比丘堪為四眾導師。為能受具足大戒也。居士未嘗受此,亦得領導四眾豈密宗不講戒律歟。
答:常途戒律,重在「制戒」,禪密二宗,皆重見性。法性昭著,貪瞋癡三毒自消。自然不造惡業。是謂「性戒」。唐李蹋參藥山問戒定慧之學。山云:「貧道這裏無此閑傢俱。」此禪宗不講制戒之典據也。密宗性戒,根本有四:

(一)皈依常住佛。
(二)皈依常住法。
(三)皈依常住僧。
(四)不捨菩提心。

此外復有六戒:

(一)不謗三乘經法。
(二)不應於一切法生於慳吝(應施不施)。
(三)不起邪見(拔無因果無佛等見)
(四)對於發大心人,應加策勵,不應阻撓。
(五)小根人前,不應說大法。大根人前,不應說小法。
(六)常當行施。然不得以不饒益眾生者與人。(如酒及其他偷盜之物)

連四根本戒。共稱十重戒。又為適應機宜故,復增十善戒。(即不殺生不偷盜等十條)是密宗戒律有十重十善二種,較禪宗門庭為詳,此二種戒律,在家人並能守之。非比丘所獨擅。故無以比丘為導師之必要。

(注)上舉密宗諸戒,詳見受方便學處品疏文。其十重戒與東密現行三昧耶戒,開合不同,大旨無二。

問三:密宗既重實際,獨持性戒可矣。十善乃常途制戒,曷為修之。
答:上根利器,速疾見道。獨守性戒,自不造惡。尋常根器,情識難捨,造惡機會,無處蔑有。雖能依法修行,未易遽言得力。夙業較重者,對於五欲嗜好滋多。乃至恣殺生命,以快口腹。時肆謾駡,以逞忿恨,如此纏縛不休,本性難以發見。以言自度,殊負光陰。以言度他,反遭白眼。增修十善,正應機之妙劑也。

問四:密宗雖有戒律,然據莊嚴寶王經說,波羅柰城,一位法師,戒行缺犯,而有妻子。大小便利,觸汙袈裟,無有威儀。惟能作意受持課誦六字大明陀羅尼。除蓋障菩薩特奉釋尊教敕,率領無數菩薩,及以四眾,向之禮拜供養。求傳此陀羅尼。此法師是緇是素,且不問。究竟犯戒行者,乃堪為菩薩四眾之師。然則密宗果無持戒之必要歟?

答:否。否。釋尊深意,可分二層層迭迭。一示陀羅尼功德之大,雖傳自破戒之人,仍有效力。二示當來眾生,於善知識難執之時,亦有一方求師之道。然亦須行持常能作意,缺犯不致過重乃得。如作「推翻戒律」會。便成大錯!蓋破戒猶如破器。小破小漏。大破大漏。究竟不破,方成完器。密乘儀軌,咸重懺悔。經疏詔示亦屢見不一。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釋尊誡真言行者竟云:「不得與破戒比丘往來。五戒破優婆塞亦不得往來。」可知持戒之要矣。

問五:居士作阿闍黎,衛免受出家二眾禮拜,有罪過否?
答:傳法時阿闍黎恒觀自身為毗盧遮那,而觀受者為金剛薩埵。祗見薩埵禮遮那,不見僧尼禮居士。有何罪過。若阿闍黎殊不作觀,但以凡夫身受拜。此當別論。

問六:白衣既可傳密,人將以出家為多事,僧伽不其冷落乎?
答:此見殊誤,出家為超生脫死耳,豈謀與白衣爭傳密。如以此事為心,正被生死念頭繋縛。僧伽中何貴為此輩滯一席耶?

問七:傳密雖不論緇素,吾華何不竟效東鄰之不勞居士乎?
答:僧伽自能弘密,大振宗風。不勞居士,出而宣傳。此正居士之欣幸也。當僧材缺乏之時,居士雖欲辭勞,亦不可得。

問八:既具阿闍黎資格之居士,何不勸其亦現比丘身,畀維持僧伽特權乎?
答:一乘教中,無此「不了義」何必強人削指適履為。

右申諸辯,畧舉大者。其他枝蔓,未遑多談。


第五節 擇師

傳密之師,固於緇素無擇。然程度問題,則不可不講。蓋阿闍黎為傳播菩提種子之人,程度高下,與種子強弱,成正比例。種子弱者,雖亦不無效用,何如強者成功之速乎?故於大義演竟之後,特詳擇師以終篇。

據蘇悉地經「分別阿闍黎相品」所標資格凡二十二相:賅攝完備。今以十門記配之。

(甲)業報門三相

(一)支體圓滿(身無殘缺為主)
(二)福德莊嚴(兼攝依正二報)
(三)貴族生長(舊指刹帝利婆羅門兩種今當變通)

(乙)持戒門(四相)

(一)恒依法住不行非法(恒住根本四性戒餘戒亦不敢犯)
(二)讀大乘經謹依法教(大乘諸經皆密宗所資當謹依之)
(三)為求大法不樂小緣(非疾證菩提之法皆不安住)
(四)設犯小罪猶懷大怖(此為懺悔要法)

(丙)度生門(三相)

(一)具大慈悲憐慰眾生(常願一切眾生皆入法界)
(二)常具四攝(佈施愛語利行同事常能具足)
(三)永離慳恡(不吝法施)

(丁)智慧門(二相)

(一)聰明智慧辯才無礙(離執之慧如理之辯)
(二)善解妙義深信大乘(神會之解心領之信)

(戊)受用門(二相)

(一)心常悅樂(此異世間相對之樂次相亦然)
(二)隨有共住皆獲得安樂(僧居俗舍皆非所揀)

(己)品性門(三相)

(一)性調柔和(此約其體下二相分約發用)
(二)能懷忍辱不懷我見(毀罵不報物我一如)
(三)身口意業善須調柔(三業一涉躁暴去道便遠)

(庚)學位門(二相)

(一)善須知解世出世法(此屬普學問)
(二)復須善解畫曼荼羅(此屬特殊學問)

(辛)常課門(一相)

勤修真言不間斷(精進不懈)

(壬)授記門(一相)

尊從師入大曼荼羅,受灌頂法。復為先師讚歎有德者,汝從今往,堪受灌頂,為阿闍黎。(傳法灌頂)

(癸)果德門(一相)

所作悉地皆悉成者(實證悉地)

以上二十二相,如圓滿具足,固稱最上阿闍黎。即使有所未全,而於果德門,既真實達到悉地者,亦躋聖位之列。聖位以上阿闍黎,難於值遇。普通選擇,祗就凡位立論。

凡位阿闍黎,尚未妙符悉地。故果德一門,且畧而不談。其業報一門,原與生俱來。亦不必洗究。今所論者,惟詳中間八門。

八門之中,自然以授記為先訣條件。蓋未經授記,則不能作阿闍黎故。

既授記矣,席課在所當論。精進不懈,法性乃耀。為人灌頂,庶有實益。若常課頻頻間歇,或雖循例念誦,而身在心離。如是則法性恒為迷情所掩。實益難期。此宜細心揀擇者。

常課精進矣,則學問尚焉。夫獨彰法種,猶屬偏真。能應俗諦,體用方全。欲求俗諦詳明,須於大乘經教,世間學問,皆有相當研究。更須洞徹曼荼羅法理,乃堪稱密教導師。

學問既具,更於持戒度生二門觀察之。度生彌切,加持之力彌強。持戒滋嚴,先明之相盛。選擇阿闍黎,當知此中標準。

此外智慧受用品性三門,各各固有特殊之點。要皆與常課有密切關係。

以言智慧,原分聰明辯才。善解。深信諸端。常課苟非精進,法性何從煥發。法性隱沒,般若便在無明覆蔽之下。妙意惟事揣度,大乘祗知附和。縱有聰明辯才,亦世智辯聰耳。惟其精進不懈,般若內熏。法界秘奧,心領神會。於大乘自生實際之信。於妙義自起離言之解。真境妄境,堪驗分明。橫說豎說。破立自在。雖亦仗學問相資,要以常課為本。阿闍黎若深入此門,有所發揮。胥從性海流出,凡為學子抉擇證明,自然如法當理。此最宜入選者也。

以言受用,常課精通者,法性內充。動靜自符法樂。靜則逈脫根塵。動則妙融差別。樂境之來,自覺一種理致,無所謂順。苦境之來,亦覺一種理致,無所謂逆。世俗之毀譽榮辱,皆蔑如也。孑然獨居也,法樂如是。隨其共住也,法樂如是。阿闍黎如喲此等受用,菩提種子之強可知。反是斯弱矣。此又為選擇標準之一。

以言品性,原不外「先斷瞋恚」之後效。瞋恚導源於夙生熏習,非持性戒,不易斷除。性戒得力,要待法性濃厚。濃厚之由,不外常課精進。是故本門所列三相,仍以常課為本。精進有功,自然品性柔和。三業胥能相應。反言之,好逞瞋恚者,則必非精進。此可為測驗行人之繩尺也。夙生習氣,禪門大德,雖不無走作之時。要與好逞有別,選擇阿闍黎,不可不審此理。依上列標準以求師。一一中程,未必常有。退思其次,未嘗不可。缺失過重,斯不足道。同一程度,比丘居士,各有其人。則隨順俗諦尊重之意,推舉比丘當之。倘比丘程度較低,應以居士當選。

蘇悉地經屬密教中律部,據此經說明傳密之紀律,最為謹嚴。編者誌。

傳密大義終


----- Original Message -----
寄件者: "Yutang Lin"
收件者: "'dharani 唐仔'"
傳送日期: 2007年4月28日 下午 01:11
主旨: RE: 頂禮林上師!

Zhong Zhi,
中旨,

Yes, all things should move according to substance not appearances.
是的,一切事物的運轉是依於其本質而不是表相。

Wonderful that the unheard of teachings of Patriarch Feng had been rediscovered by you right at this juncture when its teaching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what you have just learned.
此前所未所聞的馮大阿闍梨的教授,能夠由您在您才剛學到相關類似教授之際發現,實在太好了。

This incidence shows that the appearance of Dharma teachings is guided by Buddhas and protectors in ways beyond ordinary comprehension.
這顯示出佛法教授的出現是由佛及護法以超凡人理解的方式來指引。

This email is Bcc to all on my list so they can share the teachings and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read Patriarch's work in Chinese.
此電郵以密件傳給我名單中所有的人以便他們得以分享此教授並且有機會讀到馮大阿闍梨的中文作品。


Attain Enlightenment Soon!
祝早成佛!

Yutang
鈺堂


-----Original Message-----
From: dharani 唐仔
Sent: Friday, April 27, 2007 9:40 PM
To: ytlin32
Subject: 頂禮林上師!

頂禮師佛!

自收到上師回信後,這幾天均在家細細靜慮當中的法理以期使之如實融入自相續而成內心真實之見解。的確,過去確有執於種種表面淨穢現象而對末法時期緇衣、白衣之究竟誰當弘法重任而慮想不息,每每總因人我情執而令自見解失之偏頗。及得上師諭示,內心始知過往看待此一問題確有流於表面而致輕忽其中法性活用無限一體之根本所在。不意內心通達歡喜之餘,昨日竟感殊勝法緣,閒逛書齋之余竟無意於舊書當中翻獲一冊聞所未聞的馮達庵大阿闍黎的作品,提名《傳密大義》,內容竟全與近日與師請益者相類,且更詳析,感應道交,內心甚歡喜,特奉上師法閱。

祈師佛 身壽金剛!法輪廣轉!

                     弟子中旨 頂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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